让律师堂堂正正在法治社会立足
田文昌
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,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院长
然而,迄今为止,在中国社会中律师却处于被边缘化的境地。这种状况,可以反映出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种完备的法治环境。法治建设和律师制度发展30余年来,虽然中国的律师群体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,律师的概念也逐渐为社会所熟悉和接受。
但是,律师的地位却并没有与法治化的进程同步提升,而是被排斥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之外,甚至被视为一种异己力量,时常会受到公、检、法部门以及权力机关的一致打压。这种现象在刑事案件中反映得尤为突出。
近年来,无论是面临以刑法306条为由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,还是面临会见难、阅卷难、调查难的“三难”障碍,抑或是几年前发生的辩审关系冲突的不断升级,都反映出律师被强烈排斥的恶劣环境。
有时候甚至在开庭时,被告人不到都不让律师进入法庭,控辩平等完全成为奢谈。于是乎,有些律师为了生存而选择了勾兑;有些律师为了抗争而选择了死磕;有些律师为了安全而选择了妥协;更有律师由于失望而选择了放弃.......在如此大环境下,我们不宜过多去评价律师的选择,而更应当去关注环境的改善。恶劣的环境之下,固然也会有幸存者,但他们或者过于强健,或者已经发生了适者生存的变异。
建设法治社会绝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,而是实实在在的对法治结构的搭建。一个没有律师的法治结构是残缺的,一个排斥律师的法治环境是扭曲的。
在一个畸形或变异的法治大环境中,法治建设的发展则会发生停滞、偏离、甚至倒退!其实,保护法治环境与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理由并无二致。排斥律师的结果必然是破坏了法治环境的生态平衡,从根本上则会挖掉法治社会的根基。
今天,中国律师制度已经走过了30多年,而中国律师却仍然处于一种近乎战战兢兢中苟且偷生的尴尬境地。这绝不仅仅是律师制度和律师群体自身的悲哀,而是中国社会的悲哀!请善待律师,重视律师,让律师堂堂正在法治社会中立足。
只有中国律师能够堂堂正正在法治社会中立足之时,中国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法治社会。